各县市建设局、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凭据州建委《关于增强基坑工程施工治理的通知》(恩州建发[2006]72号文)和《恩施州建筑基坑支护工程施工质量监督治理细则(试行)》(恩州建办[2006]6号文)文件精神,州直和部分县市建设工程认真开展了基坑工程的治理事情,为了进一步增强和规范基坑工程治理事情,包管基坑工程施工宁静,现就增强我州基坑工程论证治理事情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坑工程计划论证和规模
�。ㄒ唬┗庸こ碳苹壑な侵敢怨抑垂媛稍蛞约跋中斜曜脊娣兜任谰�,对基坑工程设计与施工计划中涉及工程质量与宁静、公共利益等提出技术咨询论证意见。
�。ǘ┗庸こ躺杓朴胧┕ぜ苹啥魇┲莼庸こ套裳椅被幔ㄒ韵录虺啤白椅保┳橹医新壑�,加入论证的专家应是恩施州基坑工程专家库成员(以下简称“专家库成员”)。恩施州建筑业协会具体卖力专家委的日常事情。专家库成员是指切合有关划定条件且经州建委确认的人员(专家库成员名单见附件1)
�。ㄈ┓灿谢邮┕さ墓こ�,建设单位应将基坑工程项目概况报送专家委,由专家委凭据基坑工程的开挖深度、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情况,以及与相邻建(构)筑物和市政设施的相关关系,确定基坑品级,并明确相应的治理程序类型。
�。ㄋ模┕赜谥葱小把细裰卫沓绦颉钡幕庸こ�,由专家委组织专家对设计文件进行设计咨询论证,设计单位凭据专家委的设计咨询论证意见,对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增补和完善。
�。ㄎ澹┕赜谥葱小把细裰卫沓绦颉钡幕庸こ�,基坑工程施工单位凭据通过咨询论证的设计文件体例施工计划报送专家委,由专家委组织专家对施工计划进行咨询论证,施工单位凭据专家委的咨询论证意见对施工计划进行修改、增补和完善,经施工单位技术卖力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同意并报外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备案后,方可进行基坑工程的施工。
�。┕赜谧椅范ㄖ葱小耙话阒卫沓绦颉钡幕庸こ�,按《州建筑基坑工程施工监督治理细则(试行)》(恩州建办[2006]6号)第三条第二款划定执行。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体例基坑施工设计文件,然后由施工单位凭据勘察、设计文件体例施工计划,施工单位凭据专家论证的意见对施工计划进行修改、增补和完善后,经施工单位技术卖力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同意,报外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备案后,方可进行基坑工程的施工。
二、执行“严格治理程序”基坑工程设计计划论证
�。ㄒ唬┗庸こ躺杓萍苹τ删哂邢嘤侗鸬难彝凉こ躺杓谱手什⒕哂型喙こ躺杓埔导ǖ牡ノ惶謇�。
�。ǘ┗庸こ躺杓萍苹哪谌莺蜕疃扔β愎摇⑹”曜脊娣逗汀抖魇┲莼庸こ讨柿磕布际踔傅家饧ㄊ孕校罚郊�2)的要求。
�。ㄈ┙ㄉ璧ノ辉诒ㄋ突庸こ躺杓萍苹�,需提交下列资料:
1、计划部分的批准文件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经审查及格的勘察报告原件1份;
3、地下主要建筑和结构施工图设计文件原件1套;
4、基坑工程周边情况说明、基坑工程周边邻近建(构)物的现状鉴定原件1份;
5、出图章、执颐魅章齐全的基坑工程设计计划文件(含盘算书)5套;
6、基坑工程设计计划文件光盘1份;
7、专家委提出的其他需要资料。
建设单位应对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卖力。
�。ㄋ模┳椅ζ揪荼ㄋ偷纳杓萍苹募际跆氐阕橹哂邢喙刈ㄒ堤爻さ淖铱獬稍苯新壑�。论证时,可邀请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相关治理部分的人员加入。
�。ㄎ澹┗庸こ躺杓萍苹壑びΠ聪铝谐绦蚪校�
1、建设单位备齐论证所需的资料后,报送专家委;
2、专家委受理后,组织有关专家库成员审阅设计计划;
3、专家委确定论证日期并通知建设单位,除专家委以外的参会人员由建设单位组织加入;
4、专家委论证后,向建设单位出具书面论证意见;
5、专家委除留存归档所需的论证资料外,其他资料退还建设单位。
�。┳椅壑な�,应凭据送审项目的具体情况到现场进行踏勘,以使论证更科学、合理、切合实际。
�。ㄆ撸┗庸こ躺杓频ノ挥ζ揪葑椅穆壑ひ饧型晟坪托薷�。若有重大变换,应对变换后的设计计划重新进行论证。
三、执行“严格治理程序”基坑工程施工计划论证
�。ㄒ唬┗庸こ淌┕ぜ苹σ谰葜魈骞こ躺杓莆募拖喙乇曜脊娣兑约熬椅壑ず蟮幕庸こ躺杓萍苹�,由具有二级以上施人为质和宁静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体例。
�。ǘ┕赜谛枰壑さ幕庸こ淌┕ぜ苹�,施工单位报送专家委,专家委凭据工程施工特点组织专家库成员中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进行论证。
�。ㄈ┳易槎曰庸こ淌┕ぜ苹壑ず�,应提出书面论证意见,施工单位凭据论证意见进行完善,经施工单位技术卖力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
�。ㄋ模┗庸こ淌┕ぜ苹衣壑ず�,确需作出重大变换的,应对变换后的施工计划重新进行论证。
四、基坑工程专家委和专家库成员治理
�。ㄒ唬┘尤牖庸こ碳苹壑さ淖铱獬稍庇ψ龅剑�
1、积极加入基坑工程计划论证事情,客观、公正地履行技术论证职责;
2、廉洁自律,坚持原则,如与所审项目的建设各方有行政隶属关系或其它经济利害关系,应主动提出回避;
3、依据有关执法、规则、规章和技术标准,对基坑工程设计或施工计划宣布意见,对自己提出的意见签字确认;
4、有义务加入所论证的基坑工程施工中爆发的险情或事故处理事情。
�。ǘ┪淳椅�,专家库成员不得以专家委的名义组织任何论证运动。
�。ㄈ┳椅诙曰庸こ淌鹿式性鹑稳献际�,应选取与该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的专家库成员加入责任认定事情。
�。ㄋ模┕赜谥匾幕蚺哟蟮幕庸こ�,专家委应对已经论证的基坑工程进行后评估,以便不绝总结经验,提高论证水平。
�。ㄎ澹┳铱獬稍币蚴虑槭笤斐刹涣冀峁�,由州建委依法依规处理。
五、基坑工程监督治理
�。ㄒ唬┙ㄉ韫こ谈鞣皆鹑沃魈逵ρ细裰葱泄矣泄鼗庸こ毯椭捶ā⒐嬖颉⒐嬲潞图际醣曜�,对基坑工程的质量和宁静卖力。
�。ǘ┕赜谟谢庸こ痰慕ㄉ韫こ�,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到有关治理部分治理相关手续时,治理部分应该核验基坑工程的计划论证意见。对应进行而未进行计划论证的,治理部分应要求相关单位增补完成计划论证后,方予治理相关监督手续。
六、其它
�。ㄒ唬┕赜诮ㄖこ趟闹芨弑咂鹿こ滩握毡就ㄖ葱�,当边坡高度≥8米时,按“严格治理程序”执行,<8米时,按“一般治理程序”执行。
�。ǘ┍就ㄖ芍萁ㄎ袅馐�。
�。ㄈ┍就ㄖ�2008年1月1日执行。
附件:
1、恩施州基坑工程专家委员会成员名单
2、恩施州基坑工程质量宁静技术指导意见(试行)
二○○八年一月九日
附件1:
恩施州基坑工程专家委员会成员名单
主 任:方新星(州建委总工程师、高工)
副主任:陈家祥(高工)、罗辉元(高工)、刘昌雄(注册岩土工程师)
成 员:杨施宁(注册建筑师)
郑 毅(注册监理工程师)
尚顺亮(注册一级结构师)
彭 勇(注册一级结构师)
周 敏(高工)
邹 文(注册一级结构师)
刘元双(注册监理工程师)
黄建华(工程师)
吴承宣(工程师)
付 强(高工)
委托承办单位:恩施州建筑业协会
联系人及电话:姚猛河 0718--8463034 13886779666
朱泽勇 0718--8463332 13986856452
附件2:
恩施州基坑工程质量宁静技术指导意见(试行)
为提高基坑工程质量,包管基坑工程宁静,减少基坑工程险情或事故的爆发,结合我州实际,制定如下技术步伐。
一、增强基坑工程勘察
�。ㄒ唬┛辈斓ノ惶峁┑墓こ炭辈毂ǜ婺谌萦η泻舷中小痘庸こ碳际豕娉獭罚―B42/ 159)的有关划定,满足基坑工程设计的要求。
�。ǘ┒懒⒔峁沟牡叵率一佑ψ沤泄こ炭辈�。
�。ㄈ┗由疃�2倍规模内每一主要土层的原状土试样或原位测试的数据均不应少于6组。
�。ㄋ模┗涌诘牡夭阌肟辈毂ǜ娌环�,应进行增补勘察。
二、增强基坑周边情况�;�
�。ㄒ唬┙ㄉ璧ノ挥μ峁┗庸こ塘诮ǎü梗┲锖凸谩⑹姓枋┘暗叵鹿芟撸ǖ缌Α⑷计⒌缧拧⒏⑴潘龋┑纫喂こ痰挠泄刈柿虾屯贾�,包括位置、类型、规格、埋深等。
�。ǘ┗由杓频ノ挥Χ越ㄉ璧ノ惶峁┑闹鼙咔榭銮榭鼋邢殖『耸�,并在设计文件中作出专项说明,除应注明与边轴线的距离外,还应注明与坡脚线和基坑上口边线的距离。对周边情况条件进行剖析时,应区分哪些涉及公共宁静,哪些只涉及局部或内部宁静,以便考虑接纳差别的处理步伐。
�。ㄈ┒钥赡芤鹞锶ň婪椎南嗔诮ㄖ铩⒌孛娴叵律枋�,应查明现状。切合以下所列条件者,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衡宇宁静鉴定资质的单位进行衡宇现状勘查,对建筑物的倾斜、构件裂缝和地坪裂缝的漫衍进行视察纪录和拍照,并出具书面意见。
基坑坑底、坑壁土层相邻建(构)筑物距基坑上口边线间距
硬塑、坚硬粘性土1倍开挖深度以内
可塑粘性土1.5倍开挖深度以内
软塑、流塑粘性土或粉、砂土2~3倍开挖深度以内
�。ㄋ模┒陨婕肮材驳闹匾芟哂幽稍は燃庸獭⑼谢坏缺;げ椒�。对距离基坑开挖深度1倍以内的接纳天然地基的建筑物宜接纳拆除或加固、托换等增强步伐。
�。ㄎ澹┰诨又鼙呱柚酶呔愀媾啤⑺醯壬枋┦�,应考虑对基坑宁静的影响,并一同纳入基坑设计。
�。┟瞬坏昧杓菁苹煜吖婺��;硬啾诨蚩拥妆4嫒硗粱蚍邸⑸巴潦�,锚杆不得打入相邻已有建(构)筑物下部、地下管线规模和邻近的重要交通干道地段以及有特殊要求的宁静�;す婺�。
三、增强支护结构选型的控制
�。ㄒ唬┢露ハ哂胫鼙呓ㄖ镏涞木嗬胄∮�5m或1倍基坑开挖深度时,不宜接纳放坡。
�。ǘ┙幽膳缑蚋春吓缑Щな�,在一级阶地基坑开挖深度不应凌驾6m;在三级阶地老粘性土层基坑开挖深度凌驾6m时,应接纳其它可靠的增强步伐。
�。ㄈ┗硬啾谥饕性亓μ卣髦敌∮�80kPa的软土层或坑底保存深厚软土层时,不得接纳喷锚支护和复合喷锚支护。
四、增强支护结构的技术包管步伐
�。ㄒ唬┙幽伤嗤磷剑ê咏钏嗤磷剑┪春吓缑Щぃǜ羯┙峁故�,墙厚不应小于900mm。
�。ǘ┙幽筛纸铐抛轿Щそ峁故�,桩冠梁顶距地面的高度不宜大于2.0m。
�。ㄈ┙幽擅耸�,不得以贯入小直径钢管取代设计要求的预成孔注浆锚杆。
�。ㄋ模┙幽膳缑蚋春吓缑Щそ峁故�,锚杆与面板结构连接除切合《基坑工程技术规程》(DB42/159)第6.9.3条图6.9.3划定要求外,锚杆与面板之间应至少设置一道围檩;当锚杆层数凌驾3层时,应间隔设置围檩。
�。ㄎ澹┙幽伤嗤磷降母春吓缑Щな�,桩墙顶部宜设置钢筋砼压顶梁。
�。┧嗤磷�28天龄期的单轴无侧限抗压强度,当无试验数据时,应按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加筋水泥土桩锚支护技术规程》CECS147:2004第6.2.7条划定取值。
五、增强地下水的控制步伐
�。ㄒ唬┑笨颖诒4姹ズ头弁痢⒈ズ头巯干盎虮ズ驼承酝劣敕弁练巯干凹胁闶�,应设计侧壁隔渗,隔渗帷幕深度应进入基坑底不少于2m;须要时,应进行渗流稳定性验算。
�。ǘ┙幽芍猩罨蛏罹邓�,应充分预计地下水位降低引起的周边地面变形。在建筑密集的城区,基坑开挖深度大于15m且进入主要承压水含水层时,地下水控制应以隔渗为主,降水为辅。在多层、低层建筑密集的住宅区,预估降水引起的沉降量较大时,应接纳有效的步伐,尽可能控制抽水量。
�。ㄈ┗由杓魄坝α私庵芪У牡乇硭偷叵赂⑴潘艿纳┘霸暗氐叵滤榭�,作好基坑周边及基坑内的防水和排水设计,以及基坑周边地面防水�;げ椒�。尤其在老粘性土漫衍区应严防地表水渗入边坡土体和基坑内。
六、增强深基坑工程施工检测和监测
�。ㄒ唬┙幽擅嘶蚋春吓缑Щそ峁故�,锚杆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极限抗拔力试验,关于无经验以及接纳新型锚杆时,应事先进行成锚工艺试验;水泥土桩墙体应进行墙体强度和桩身均匀性试验,须要时,进行抽芯检测。
其它基坑支护结构的施工质量也应凭据现行的规范、规程和有关划定进行施工质量检验。
�。ǘ┗臃畔吆涂谑�,发明周边情况条件、土质条件或开挖深度有变革,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应实时调解基坑工程计划。
�。ㄈ┘尤牖庸こ痰慕ㄉ韪鞣街魈逵χ厥踊蛹嗖馐虑楹图嗖庑畔�,建立监测信息的报告、通报、报警制度,将可能泛起的险情消灭在萌芽状态。